数字经济领域“两区”建设工作方案.md
- 数字经济领域“两区”建设工作方案
-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1-02-18
- 现行有效
-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102/t20210223_2286681.html
- Publication Date:
- 2021-02-18
数字经济领域“两区”建设工作方案(节选)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以数字经济赋能高水平开放发展
1.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智能、可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加快建设高速互联智能算力云平台。建设北京链工场(ChainMaker)开源平台等区块链可信数字基础设施平台,形成赋能数字经济的区块链应用方案。
2.加大数字经济跨境领域开放
积极推动互联网信息领域开放。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 50%);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鼓励外资依法依规参与提供软件即服务;研究探索在国际商务服务片区内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监管措施,以云计算平台建设为抓手,制定数据中心分级分类标准,健全针对不同市场主体参与数据中心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鼓励国际知名开源软件代码库和开发工具服务商在京落地,支持开源社区交流平台、代码托管平台和应用服务平台的建设。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争取国家新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