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md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 发改办高技〔2016〕1918号
-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1608/t20160830_963169.html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节选)
三、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
(一)提升大数据基础技术支撑能力方面
2.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大数据系统软件开源创新不足的问题,建设大数据系统软件创新平台,支撑开展大规模多源异构数据一体化管理、交互式异构数据分析框架、数据可视化与智能数据工程、领域大数据应用开发运行环境、大数据混源软件可信验证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具备管理超大规模数据的软硬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