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md
-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 000014349/2015-00112
- 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 国务院
- 2015年07月01日
- 2015年07月04日
- 国发〔2015〕40号
-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7/04/content_10002.htm
- Creation Date:
- 2015年07月01日
- Publication Date:
- 2015年07月04日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节选)
三、保障支撑
(二)强化创新驱动。
4.大力发展开源社区。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形成的软件成果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开源。引导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发起开源项目,积极参加国际开源项目,支持组建开源社区和开源基金会。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开源模式构建新型生态,促进互联网开源社区与标准规范、知识产权等机构的对接与合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等负责)